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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中等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10-20 17:59:48 作者:储老师

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委厅重大决策部署,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完善现代职教体系,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推动新时代我省中等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项层设计,不断完善职教改革制度体系

1、宣传贯彻职教改革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职教20条、《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省人大修订《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筹备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大会。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

2、推动建立健全职教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组建安徽省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3、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真抓实干激励机制,实施“皖江经济带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皖北振兴和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培养”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鼓励各市、县、校先行先试,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完善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实施办法,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实施奖励。

二、推进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

4、持续推进中职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规定的目标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使职业院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专业结构更加科学。采取季度通报、逐县督查、工作约谈、督导考核、会议推进等举措,推进未完成布局结构调整的市县全面完成规划任务。通过发布安徽省职业教育专业情况分析报告,引导学校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主动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鼓励设立幼儿保育、养老、家政等行业领域紧缺急需的专业,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

5、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好职业教育脱贫攻坚。积极做好职业教育援疆援藏工作,不断提高内地新疆中职班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安徽-新疆、西藏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协议,落实并指导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和西藏山南市职业教育。继续组织优质职业院校对口帮扶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做好对口帮扶金寨职业学校工作。

三、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

6、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示范建设。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市编制区域内中职学校三年达标评估计划,2022年区域内的中专学校都能够达到B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并有学校达到A类学校的办学水平。成立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达标示范建设评估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达标示范建设评估,推动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将中职学校分类达标建设情况纳入市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县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考核指标体系。

7、继续推进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开展省级示范特色学校、示范专业、示范实训基地认定,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中职学校整体办学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强化市级统筹,指导首批验收未通过的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细化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对标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加快实施项目建设整改工作,组织暂未通过项目验收。

8、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校园试点学校建设,研究制定《安徽省中职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标准》,开展首批试点学校中期评估,挖掘优秀案例,为智慧校园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充分发挥各地与学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认真落实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启动新一批试点学校建设。

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产教深度融合

9、落实好国家产教融合政策。配合省发改委研究制定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标准、组合式激励政策。积极培育和促成有条件的市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建设,协同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做好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

10、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完善校企对接及专业对话协作机制,组织开展第十一届职业教育校企对接活动。继续开展省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遴选认定第二批省级校企合作示范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及优秀征文遴选,总结推广铜陵等市校企合作经验,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总结推广现代学徒制经验,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11、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开展职教集团年度工作审核评议及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规范集团运行机制。遴选第二批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培育单位,发挥示范职业教育集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指导长三角国际商务职教集团扎实开展工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12、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调研,召开试点工作阶段推进会,组织推动更多学校参与试点工作。指导证书试点院校联盟工作,通过实施教师学生培训、证书考核、工作周报制度等,推动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中职学校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加强中职学校思政课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14、推进职业教育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发挥好职称评审的杠杆和导向作用,配合做好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修订完善工作;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促进中职教师信息化教学素养和能力提升;继续充实完善职业教育企业社会兼职教师专家库。贯彻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规范中职学校教材使用和管理。发挥“省级名师工作坊”的作用,加强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切实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完善常态化的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机制。

15、组织好职业教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鼓励其转化为教育教学成果,引导各地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广泛参与。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省、市、校四级赛事制度,组织开展全省职业院校中职组技能大赛,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不断提高竞赛成绩。

六、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人才多样化成长的立交桥

16、稳定中职招生规模。坚持高中阶段职普大体相当招生政策,采取更有效措施,督促加大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统筹力度,稳定中职招生规模,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完善市、县(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备案审核和统一公布制度,严格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名录发布制度,规范招生行为。继续发挥中职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的作用,推动更多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17、深化对口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及对口招生工作,优化“知识+技能”考试结构,进一步优化技术技能测试工作。指导应用型本科高校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及人才培养方案,平稳推进2020年对口招生工作。

18、扩大学分制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学分制改革试点学校经验,扩大试点范围,促进区域、校际、专业之间及其它类型学校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和转换,探索建立与学分制改革试点相适应的教学制度、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和评价制度。

七、构建继续教育体系,推进全民终身学习

19、加强职业培训。加大市级政府统筹力度,推动区域内各类职教要素资源整合,形成集合效应。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各类群体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贯彻教育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会同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分别面向产业工人、新型职业农民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出台承接职业培训任务、促进就业创业的方案及具体措施。

20、推进社区教育。大力推动社区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举办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者培训班,提升队伍专业水平。推动各市加强社区教育研究指导工作。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一体化发展,研制长三角地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特色地方品牌项目遴选标准并开展项目遴选,举办长三角地区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论坛,指导“金嘉吴宣”区域终身教育合作联盟工作。

21、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支持省、市电大建设老年开放大学,鼓励高校及职业院校开办老年大学。依托安徽老年远程教育网大力发展老年远程教育,推进“四级”老年远程教育网络形成。健全完善老年教育工作年度发布制度,稳步推行《安徽省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指南》。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立法工作进程。发挥省老年教育研究院职能,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

22、推进全民终身学习。办好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营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指导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遴选全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进“社区学习团队”“全民终身学习和老年学习”体验基地建设。持续完善“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探索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我省学习型城市建设水平和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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