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人身权
一、人身权概述
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并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特征: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具有专属权,属于绝对权和支配权,具有不可转让性不可剥夺性(名称权除外)
分类: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身份权(监护权、配偶权、亲权等)
二、人格权
概念: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实现自己的独立人格必须具备的权利
特征:非财产性的权利以人格利益为客体,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专属权,绝对权,民事主体普遍享有和一律平等的权利,经法律认可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